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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操作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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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政策依据
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二条

(二)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《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知办函运字〔2022〕448号)

(三)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

具体详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与交易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:https://patentol.ctex.cn/。

二、操作流程

(一)公开发布专利开放许可信息

1.提交信息。专利权人提交以下材料:

(1)北京市专利许可信息表(附件1):填写许可方相关信息,全体专利权人签章;

(2)承诺函(附件2):全体专利权人签章;

(3)开放许可专利汇总信息表(附件3)。

上述材料中,涉及主体为个人的,“签章”即为签字;涉及主体为单位的,“签章”即为盖章。

专利权人将上述材料的WORD版和签章扫描PDF版发至电子邮箱:patentol@ctex.cn,原件请妥善保管备查。

2.核查发布。对许可信息进行核查,核查是否满足开放许可信息发布条件。若许可信息不满足开放许可信息发布条件,则不予发布并告知专利权人原因。

通过核查的许可信息通过平台集中对外发布,发布的信息包括:专利号、专利权人名称、专利名称、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、许可期限等。

3.信息撤回。专利权人原则上不撤回已发布信息,确需撤回的应提交北京市撤回专利许可信息表(附件4)。审核后,将相关信息从平台撤回。

(二)意向被许可方报名登记

4.线上登记。意向被许可方点击平台上目标专利右侧的“交易”按钮,进入交易界面进行注册,并完成实名认证。认证情况需及时告知中技所项目联系人。

5.提交报名材料。意向被许可方提交以下材料:

(1)许可交易申请书(通过咨询电话索取):填写意向被许可方信息并签章;

(2)主体资格证明文件:如为个人,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如为单位,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
(3)如许可方提出资格条件,需提交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上述材料中,涉及主体为个人的,“签章”即为签字;涉及主体为单位的,“签章”即为盖章。

意向被许可方将上述材料的WORD版及签章扫描PDF版发至电子邮箱:patentol@ctex.cn,原件请妥善保管备查。意向被许可方信息将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许可方。

(三)组织交易签约

6.合同签署。中技所组织双方签署合同。

7.出具凭证。中技所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,向双方出具电子版专利开放许可交易凭证。

(四)办理许可备案和结算

8.许可备案。许可双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许可备案。许可双方可委托中技所协助办理许可备案手续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备案材料。

9.交易结算。专利开放许可合同生效后,涉及被许可方支付许可费的,被许可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许可费。

许可双方可委托中技所结算交易资金,通过中技所指定的交易结算账户支付许可费。对于分期支付许可费的,中技所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,提前提示被许可方交纳许可费。对符合许可费划出条件的,中技所收到划转申请和结算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将许可费划转到许可方指定账户。


三、纠纷调解

充分运用已有专利纠纷调解机制,对试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依法积极做好调解工作,指导许可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引入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相关行业协会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工作。

四、咨询途径

电话咨询:010-62679690/62679623

邮件咨询:patentol@ctex.cn

附件1 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.doc

icon_doc.gif附件2 承诺函.doc

附件3 开放许可专利汇总信息表.xlsx

附件4 北京市撤回专利许可信息表.doc

附件5 专利开放许可(试点)合同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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